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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電信業者需分攤12億普及服務費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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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電信2003年度普及服務實施計劃,包括不經濟地區電話、不經濟公用電話、海岸電台船舶遇險及安全通信3項普及服務,共編列新台幣49億元淨成本,較2002年度多出9億元。必須按比例共同分攤成本的新電信業者正著手評估該項計畫,於16日將意見回報電信總局。業者認為,行動通訊於台灣十分普及,相對於中華電信編列固網電話維修費用過高,部分項目甚至浮報,應以偏遠地區架設行動通訊基地台做為替代方案。

普及服務基金業者分攤比例為營業額的1.28﹪,中華電信2002年普及服務編列42億元淨成本,依營業額計算,中華電信負擔金額為24億元,而5家民營大哥大業者共同負擔金額約為11億元,3家新固網業者分攤金額約1.15億元,至於其他第二類電信業者,分攤金額為9,000多萬元。

稀土棋局下的台灣解方:從供應鏈韌性看關鍵礦物合作新契機
特別企劃半導體

稀土棋局下的台灣解方:從供應鏈韌性看關鍵礦物合作新契機

稀土與關鍵礦物已成全球科技競爭與經濟安全的重要戰略資源。面對供應鏈高度集中與地緣風險升高,台灣如何透過國際合作、技術替代、戰略儲備與城市採礦,建立自主且具韌性的關鍵礦物供應體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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